2017年陜西省養老金上調方案還未出臺具體細則,我們不妨看看2017年陜西省養老金上調方案,
2017年陜西省養老金上調方案
2017年1月1日起,陜西省就是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提高,這次基本養老金上調水平的6.5%左右確定,9月底前發放到位的。
據悉,此次是我國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并軌”后,首次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陜西企業退休養老金政策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楊凌示范區人事勞動局、財政局,西咸新區管委會辦公室、財政局,韓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廳、局,中央駐陜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等文件規定精神,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并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對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水平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按以下辦法調整:
(一)193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35年1月1日至193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76元。
(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以本人調整前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
以上三款依次執行。
養老金上調
二、2017年調整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三、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本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