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養老保險待遇如何?基礎是否有所上調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發布《關于從2017年起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從2017年1月起,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
其中,省級財政負擔10元(中央財政按現行對我省的補助標準負擔70元,如中央對我省的補助標準繼續調整,則按中央對我省的補助標準增量進一步調整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鼓勵各市、縣(市、區)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增加本地區基礎養老金標準,所需資金由當地財政負擔。本次提高的省級基礎養老金,原則上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
《通知》明確,從2017年1月起,各地要按提高后的標準,按時、足額發放城鄉居保養老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延伸閱讀:河南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近300萬人將繳養老保險
我省近300萬公務員、參公人員和事業編制人員,跟企業職工一樣,個人需繳納部分養老保險。以10月1日為“界限”,河南實行養老金計發“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的三類人三種辦法。
改革進展|養老金“雙軌制”在豫結束
范圍:涉及河南近300萬人,改革對象為三類人
既然是一項新改革,為何從10月1日起施行?記者了解到,今年1月,國務院公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從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將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意味著,在我國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將成為歷史。10個月后,該《決定》的“河南方案”公布。目前,涉及河南的人員近300萬。《辦法》規定適用于包括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范圍解讀|轉企改制的事業單位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提示: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不納入改革范圍
《辦法》中的事業單位是指根據《*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有關規定進行分類改革后的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
目前有些劃分為生產經營類、尚未轉企改制到位的事業單位怎么辦?答案是: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后,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值得注意的是,《辦法》要求:嚴格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規定確定參保人員范圍。編制外人員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不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范圍,仍按照國家和我省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
計發方法|養老金計發老人、新人、“中人”各不同
解讀:10月1日是一個界限,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
根據《辦法》,10月1日后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退休年齡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