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今年我省將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幅度預計10%,有望達2236元。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繼續辦好重點民生工作的通知》,確定遼寧將繼續辦好10項民生工程。
今年上調養老金 漲幅或10%
自2005年起,我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已連續上調10年。 民生工程確定將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實現“十一”連漲。
統計發現,近年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幅度均超過了10%,人均漲幅184元,調整后突破2000元每月,達到2033元。今年養老金調整的幅度還未定,預計3月初公布,漲幅約10%左右,這樣人均上漲將達到203元,調整后或達到2236元。本次調整,將有近600萬人受益。
城鎮居民醫保 政府再補貼40元
去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補助標準,就從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了320元。在,這一補貼標準還將繼續提高40元,由320元提高到360元。
自2007年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啟動以來,參保人數逐年增加,在2012年參保率就已達到了95%。截至2013年末,全省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2333.3萬人,其中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708.5萬人,比上年末增加了43.5萬人。
低保標準再提7%惠及160萬人
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7月我省將再次提高低保標準,惠及全省160萬低保人群。此次城市低保標準提高要求為7%,低于往年的10%,主要是考慮到全省今年經濟目標普遍放慢,低保標準的制定也相應放低,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解釋,“為拉近城鄉低保的差距,此次制定標準時也傾向把農村低保定的高點。 ”
我省還將為80至89周歲低收入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這也是全省實施此項標準的第二年。目前全省所有城市都給低收入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只是城市不同錢數不同,標準是不低于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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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
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從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二)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5.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6.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三)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1350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準調整后,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于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準。
“五七家屬工”養老金的調整
(一)“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65元。
(二)“五七家屬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準增加養老金: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舉例:李女士是沈陽市一家企業的退休職工,1980年參加工作,2010年退休,工齡一共30年。沈陽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后,她每月的養老金是1770元。
按照此次調整養老金的辦法計算,李女士此次每月增加的養老金額度是:
2×30+1×(30-15)+95=170元。
那么調整后,李女士的月養老金將達到:1770+170=19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