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保繳費基數上限及下限
(一)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參加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的農籍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標準為2109元。
(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可在6047元與2912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
(三)《繳費名冊》中的人員“工資”確認:
1、“工資”為“月均工資”按照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除以工資領取月數確定。
2、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含計時標準工資)、計件工資、計件超額工資、各種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四)醫療保險大額救助金扣繳
度大額醫療費救助金征收標準為:在職繳費人員每人每年260元,退休人員每人每年360元。
延伸閱讀:天津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提至每人每年730元
從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了解到, 天津將調整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670元提高到730元。
,天津將通過實施20條增收措施,進一步促進居民收入穩步增長。將適時適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頒布企業工資指導線,推行行業工資指導線,開展企業薪酬調查,發布全市各行業及重點產業工資指導價位,引導企業合理增加職工工資。推進國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將國企經營者與職工收入增長掛鉤,大力推進工資集體協商,促進企業效益和職工工資同步增長。深入落實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和縣以下機關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落實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級晉升實施意見,激勵基層人員扎根一線、樂業奉獻。
在強化托低保障方面,將合理提高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失業保險金等待遇標準。將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670元提高到730元,低保和低保邊緣戶醫;I資標準由低檔提高到中檔,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罕見病保障機制,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對城鄉低保戶、長期失業者、重大疾病患者、殘疾人等困難群體進行綜合幫扶,形成更加完善的兜底保障機制。
從會上獲悉,天津將落實任務 改善民生服務發展
抓好“四個緊盯” 提升就業質量
緊盯產業結構調整就業結構。做大第三產業就業容量,年末第三產業從業人員比重超過60%;做強第二產業對技能型人才的就業拉動,從先進制造業等支柱產業中挖掘潛力,將更多就業機會轉化為就業崗位;做好第一產業轉移就業安置,結合城市化建設和“三區建設”,以及生活服務業和設施農業發展,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就業。全年新增就業48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8%以內。
緊盯轉型升級促進技能升級。深入實施百萬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劃,突出緊缺程度和技能等級雙重引導,實現需求引導與補貼激勵雙落實。加快職業培訓包推廣,支持職業院校與企業建立“雙軌制”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全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人數35萬人。
緊盯大眾創業支持創業帶就業。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為重點,建立創業前免費測評培訓、創業初導師指導、創業中補貼支持、初創成功后延伸幫扶的一條龍服務,讓大學生敢創業、能創業、創成業。推廣大學生信用擔保模式,持續擴大創業擔保貸款放貸規模。全年發放創業擔保貸款4億元,扶持4萬人創業,帶動12萬人就業。
緊盯化解過剩產能妥善做好職工安置。對去產能、去庫存、處置“僵尸企業”過程中出現的暫時離崗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通過技能培訓、穩崗補貼、社保補貼等綜合性就業幫扶政策,保持崗位穩定、促進轉崗就業。完善失業預警機制,防范和化解失業風險。對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等就業困難群體,要實施一對一幫扶,跟蹤服務、托底安置。
推進全民社保 提升保障能力
末,參加基本養老、醫療和工傷、失業、生育保險人數分別達到764萬人、1055萬人、388萬人、302萬人、795萬人。
全面啟動全民參保計劃。用三年時間實現各項保險法定人員全覆蓋。將用人單位社保登記與“一照一碼”登記合并實施,全面啟動居民參保登記,實現就近參保登記。研究促進用人單位和個人參保的繳費基數政策,鼓勵中斷繳費人員長繳多得。
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展參保登記、基數核定、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等基礎性工作,確保改革平穩推進。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統籌做好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繼續增加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大力發展職業年金,推動更多企業為職工建立年金制度,加快形成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
創新醫療保險管理。完善個人賬戶政策,合理調控個人賬戶比重,適度拓寬資金使用范圍。全力支持公立醫院改革、醫療聯合體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制定藥品價格放開后的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加快推進付費方式改革,完善醫保基金支付總額管理和考核制度,擴大實施糖尿病等門診特殊病、慢性病和部分住院病種按人頭、按病種付費。取消醫保定點服務機構資格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督和協議管理。
統籌做好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工作。落實降低工傷、生育和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完善工傷預防、補償、康復相結合的制度體系,加強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服務,提升工傷保障和服務能力。根據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的新要求,調整完善生育保險政策。
構建更加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系
創新勞動關系管理。深入落實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實施意見,深化濱海新區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勞動合同與就業備案、社保登記協同管理,強化用工備案,引導企業依法用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保持在90%以上。深入開展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活動,完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形成上下貫通、協調聯動的工作體系。
妥善調處勞動人事爭議。制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辦法,強化先調后裁。深入開展“和諧筑網”行動和調解員萬人培訓,發揮市區兩級調解中心作用,推廣街鄉鎮調解典型經驗,就近就地化解矛盾。規范和公開調解仲裁程序、時限,推進調裁銜接和裁審銜接,強化一裁終局,確保時限內結案。
提升依法監察維權能力。建立勞動保障監察管理指揮中心,落實“兩網化”管理,形成多點受理、統一調度、屬地管理的監察執法聯動機制。健全用人單位守法誠信評價體系,實行動態管理、綜合評價、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引導誠信經營、依法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