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了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利率,自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期間,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息利率為2.6%,和2015年度相同。
據了解,個人賬戶是職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辦理了退休手續后,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主要依據。
因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按月記入的,且只有在建立個人賬戶的職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條件并辦理了退休手續之后才可領取,因此,個人賬戶儲存余額同銀行存款一樣按月生息,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率就是專門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而單獨規定的年利率,利率是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確定并每年公布一次。
另外,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參保人員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按照規定推算的儲存額按年利率7.8%計息。
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
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后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后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征;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準。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2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其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