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費補繳事關廣大參保者切身利益。9日從聊城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了解到,隨著省人社廳出臺的養老保險費補繳新政策(魯人社發【2015】29號)的推進,目前,全市養老保險費補繳工作已全面進入實施階段,為了給廣大參保者解惑答疑,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針對有關問題,推出“養老保險費補繳政策明白紙”,使相關政策更貼近、更直觀、更易懂。
貼近聊城實際,具體哪些人可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對此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三類人可以補繳養老保險費。
第一類,聊城市企業職工中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系、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可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比如商業、供銷系統中斷繳費的;民營企業應參保而未參保的等等。
例如:張某某,男,59周歲,1990年在我市民營企業工作,至今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屬于應保未保人員。因為底,他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根據新的補繳政策規定,他就可以從1996年1月(統賬結合)開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2015年,繳費已超過15年,年齡已滿60周歲,即可申報退休。
第二類,具有聊城市戶籍,曾在聊城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截止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三類,具有聊城市戶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發生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情形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政策解答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和比例是多少?
答:按身份分為單位職工身份和個人身份。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按欠費當年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2011年6月30日以前的欠費加收利息;補繳2011年7月1日以后的欠費,加收滯納金和利息。補繳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分別負擔,一次性繳清。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均以補繳時執行的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補繳歷年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費用由個人負擔,一次性繳清。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和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答:補繳年齡分為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補繳年限分為不超過10年和15年。
截止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年限不得超過10年,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于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
補繳以后每年繼續繳費,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不滿15年的,可繼續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截止12月31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以上年齡計算均截止12月31日。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需要提供哪些原始材料?
答: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在市人社局征繳大廳企業繳費窗口辦理補繳手續。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以各鎮辦人社所為單位,申請辦理補繳手續,嚴格按補繳工作流程辦理。聊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此進行審核備案。個人身份申辦補繳時,應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本人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臺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資料。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