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職工漲工資-上調黑龍江退休養老金: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 養老金上調計算方法 黑龍江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退休養老金調整標準上調計算方法
各市(地)、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農墾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森工總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緩芬河市、撫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中直行業、煤炭、軍工和基本養老 保險省直接管理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2015黑龍江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及時間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辦法及標準
(一)普遍調整
1、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正常退休手續人員,每人增加142元/月。
2、2015年12月31日前退職及“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每人增加112元/月。
3、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再增加2.5元/月;“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二)特殊調整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以下群體再給予傾斜調整: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國前老工人),再增加15元/月。
3、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再增加30元/月;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再增加40元/月。
4、再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地方的企業退休、退職及“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一類地區每人再增加5元/月。二類地區每人再增加10元/月。三類地區每人再增加1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