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社廳1月11日發布消息,經省政府批準,從1月起,我省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簡稱“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全省960多萬城鄉老人將受益。
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從起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提出,從起提高我省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是貫徹省委省政府進一步加快我省小康社會建設步伐、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關精神的重要體現。
提高后的80元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其中省級財政負擔10元,中央財政按現行對我省的補助標準負擔70元。如果中央對我省的補助標準繼續調整,則按中央對我省的補助標準增量進一步調整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
我省鼓勵各市、縣(市、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增加本地區基礎養老金標準,所需資金由當地財政負擔。本次提高的省級基礎養老金,原則上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我省要求,從1月起,各地要按提高后的標準,按時、足額發放城鄉居保養老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共有3440.32萬人參保,參保率98.40%。其中,16-59周歲參保繳費人數為2476.77萬人,共為963.55萬60周歲以上符合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發放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