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基數一般指“養老保險基數”,該基數指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計算現在應當交納養老保險費比例的基數。這個基數[2]主要與本人的工資基數有關,與未來的養老金數額、與社會平均工資一般無關。但是如果你的實際收入額過高或過低與社會平均工資時,這個基數則需要調整。
基數計算
一般情況下,該基數上一年度職工的年平均工資確定,除以12便月繳費基數。
特殊情況:(1)若你的工資收入高于社會平均月工資3倍時,繳費基數就是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3倍計算,以上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計算;(2)若你的工資收入低于社會平均月工資60%時,繳費基數就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計算。
舉例
當地的社會平均月工資是1500元:
1.你的工資是1200元,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是1200元,按8%比例,你應當繳費96元;
2.如果你的工資是5000元,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是4500元,以上的500元不計為基數,按8%比例,你應當繳費360元;
3.如果你的工資是800元,低于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則按1500元的60%計算,你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按900元計算,按8%比例,你應當繳費72元;
將來你的養老金在計算時是按當時的社會平均月工資你的繳費年限1%+你的全部繳費/120(具體規定地區不同,各地區有相應的規定)
延伸閱讀:
社保分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
養老保險:繳納單位比例:外資單位20%,省屬單位18%,私企單位12%;個人8%,。
醫療險:單位比例:7%,個人2%。
失業險:單位比例:0.2%,個人0.1%。
工傷:單位比例:0.4%,個人不用繳費。
生育:單位比例0.85%,個人不用繳費用。
重大疾病:9.83。
從2013年7月1日起,以2012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社會保險待遇和征收相關的繳費標準。2012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215元;2012年廣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313元,我市將從2013年7月1日起調整2013社保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
從7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從11289元調至12645元;下限從2258元調至2529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至300%范圍內,根據本人實際收入狀況和經濟承受能力自行選擇。繳費基數選定后,在同一社保年度內不再變更。
7月1日起調整后: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從14367元調至15939元。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從2873元調至3188元。
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廣州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即1550元。
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廣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5313元。
每年7月份調整繳費基數:
根據省人社廳統一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我市確定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區(含京口區、潤州區、丹徒區、鎮江新區)社會保險有關繳費基數標準。
市區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月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2170元,上限為12820元;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為2170元;職工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標準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根據省統計局和省人社廳每年發布的上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平均工資進行調整,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的上下限分別為上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12820元)、60%(2564元)。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社保基數的調整,綜合考慮到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和企業實際,最終月繳費基數下限確定為2170元。調整后與周邊城市相比,低于蘇南和部分蘇中城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市企業用工成本,減輕了自由職業者繳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