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竹溪縣人社局獲悉,該縣日前印發《竹溪縣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實施“多繳多補”、“長繳多得”等優惠政策。
《辦法》規定,個人繳費標準在原來的每年100元至1000元10個檔次的基礎上再增加1500元和2000元兩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政府財政補貼實行“多繳多補”和“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即對參保人員選擇1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200 元至4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每人每年45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每人每年60元。“長繳多得”主要體現在養老保險待遇計發方面,對按規定繳費的城鄉居民,在領取待遇時,按照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加發1元基礎養老金。
此外,《辦法》還規定,對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的,從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金,喪葬費補助標準按照參保人員死亡當月享受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的10個月計算,向其遺屬一次性發放。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繼承;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全部留存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