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如何計算,深圳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
國家今年3月發出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1月1日起,為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
廣東省4月發出相關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比例按照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每人每月先給予113元的定額調整,在不同階段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還可享受一定程度的定比調整。比如,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將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而在今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則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養老金調整采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對今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除了享受普遍調整的待遇,每人每月還將加發100元,全年共1200元。
11月底,“百萬大軍”懷揣著“鐵飯碗”、“薪酬福利好”等各種各樣的“公務員夢”,涌進了全國公務員統一考試的“戰場”,使得公務員改革這一廣泛熱議的話題再次備受關注。
《法制日報》記者12月11日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深圳市2012年招考公務員人數為1097人,報考人數為61000多人;今年招考公務員人數為510人,報考人數為42000人。從這組數據來看,在經歷了聘任制公務員以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深圳的考生們對于成為一名公務員的熱情依舊高漲。
從“大一統”的公務員管理模式到“三種職類”,從“財政養老”到“養老并軌”,深圳始終走在公務員改革的前沿。
從大一統到分類管理的改革
“我們現在在人事管理上面臨的矛盾非常多,既有公務員和社會的對立情緒,也有公務員自己的不適應。假如我們這支隊伍的改革沒有及時跟上,那么當矛盾積累到一定程度再爆發出來,一定是大問題。”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王敏認為,公務員管理實際上是政府管理的實現,當社會發展需要政府管理作出變革時,政府要及時跟上。從大趨勢上看,公職人員的改革也有它的歷史必然性。
“比如說公務員的招考,過去沒有實施分類管理的時候,我們作為主管部門,首先考慮的就是公平性,最怕招考單位搞"蘿卜招考",為關系戶量身定做一套條件,把別人都卡在外面。但是你把公平性保證了,很多單位招完之后又反映人崗匹配性不好。在實施分類管理后,這些問題就很容易解決。因為職位事先已經分好類,根據預先的職位分類和崗位特點,預先規定好職位條件,這樣在考試當中,考生的專業、經歷等和崗位的匹配度就會高很多。”王敏舉例說。
從財政養老到養老并軌的轉變
自2010年2月起,深圳市對行政機關新聘公務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并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聘任制公務員退休享受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制度“三重”保障。自2012年8月起,深圳市對事業單位新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也試行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對于一部分聘任制公務員來說,告別財政養老的同時也為公務員職業建立了一個能進能出的渠道,成為深圳市公務員改革的一大亮點。
深圳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指出,此次改革改變了現行的以在職工資為基數核定退休費并由財政現收現付的做法,對機關事業單位“新人”推行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新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與企業員工完全并軌,實行統一的制度。
從新人到中人的探索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此次改革實現了機關事業單位“新人”與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和統一,社會養老保險可以轉移和接續,職業年金便于清算和攜帶,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動。同時,職業年金與公職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的服務年限和工作表現、獎懲情況掛鉤。對在職期間工作表現突出、立功受獎人員給予適當的獎勵年金;對受到處分或刑事處罰的人員予以減繳甚至收回年金,有利于提高對公職人員廉潔、高效、穩定的要求。且“新人”將來退休后,除與企業退休人員一樣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外,還有職業年金,保障了“新人”合理的養老待遇。
此外,有媒體報道稱,深圳市人社局已向上級部門提交了一套關于被俗稱為“中人”的在職委任制公務員改革的完整方案,只待上級部門決策,真正實現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之間的無障礙交流,可進可出。該說法連日來引發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對此,深圳市人社局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中人”改革的方案還未成形,有關媒體報道有誤,而對于“中人”改革的相關問題,也不便透露。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下一步,該局將繼續探索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并將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納入改革進行相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