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如何計算,池州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
日前,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下發了《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遵照該通知規定,我市決定自1月1日起,對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含退職)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此次調整,將惠及我市企業退休人員34723人。
據了解,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分為三個部分: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部分,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每滿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發;高齡另增加養老金部分,年齡在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以前年度已經享受過高齡另增加基本養老金但達不到此標準的,分別補齊到此標準)。
據悉,市人社局和市財政局正在抓緊核對信息,調度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將于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并確保調整后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隨著《關于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的通知》的出臺,我市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有了著落,參保范圍內的人員一次性補繳后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從辦理補繳費手續次月起發放。眼下,不少人正忙著收集勞動關系原始材料。
記者了解到,本次補繳養老保險將惠及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具有本地城鎮戶籍,曾經與城鎮國有、集體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建立或形成勞動關系的未參保人員。
凡2010年12月31日前已經超過或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未參保集體企業已退休人員均可參保補繳。曾經與城鎮國有、集體企業或單位建立或形成勞動關系的人員如果想要參保補繳,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2010年12月31日前已經超過或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2011年12月31日前延續至參保時具有城鎮戶籍;曾經與城鎮國有、集體企業或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原始材料(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表、職工花名冊、考勤表、證、卡等)。
據悉,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參保補繳標準以1996年至2010年全省歷年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補繳基數,28%為補繳費率,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金額為29811.6元。
市人社局工作人員表示,現在補繳養老保險工作已經開始接受申請辦理,目前尚未截止,參保范圍內的人員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勞動關系原始材料等,到原工作單位所屬地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