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江門市養老保險金領取有了新標準。從7月1日起,江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將提升至每人每月100元,即在原來每人每月95元的基礎上增加5元。有條件的市、區還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當提高標準。
江門養老金領取標準:
基本養老保險金最低領取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較之前提升5元。此次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后,全市149萬名參保人將享受政策帶來的實惠。其中,約47.6萬名已領取待遇人員直接受惠,其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元。
這是江門市第四次提高養老金領取標準,與制度實施時基礎養老金標準每人每月55元相比增加了45元,增幅為81.8%。
江門養老保險領取條件:
領取養老保險金,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① 正常退休條件:凡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生產操作崗位)年滿50周歲,女干部(管理技術崗位)年滿55周歲;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
②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凡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以上,女年滿45周歲以上,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可按照特殊工種提前退休。
③因病或非因工致殘退休條件:男年滿50周歲以上,女年滿45周歲以上,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④ 退職條件:達不到退休年齡,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