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下崗職工養老保險的辦理主要是看下崗后其就業情況,包括下崗后失業、下崗后再就業和下崗后從商三種情況。
下崗后失業的人員,在失業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申請由當地申報辦理退休,經批準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再就業者,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會保留計算存儲利息,并與再就業的個人賬戶合并,并由現有工作單位辦理相關交接;自己從商的人員,可以通過社會機構辦理繳納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條件后,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那么,下崗職工養老保險新政策是怎樣的?小編下面就為大家解答。
根據國家養老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繳費滿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女職工55歲。其中原為國有或集體企業正式職工的女職工,其退休年齡可根據本人自愿,選擇50歲或55歲退休。
國家現行相關政策規定,40、50下崗失業人員符合條件者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具體業務辦理機構為市勞動就業局。
新政策還規定只要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的,就可以購買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一部分錢,以后按年繳費至退休,繳滿15年,以后就可以享受退休金。
下崗職工享受養老保險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如何辦理養老保險?
失業人員
失業人員在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原用人單位將其檔案等轉到失業人員戶籍所在的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時封存養老保險手冊,中止養老保險關系。不需要在另行辦理中斷繳費手續。失業人員因種種原因未再就業的,在失業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時,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相當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辦理退休手續,經批準后,由區、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再就業人員
失業人員失業之前和再就業后交納的養老保險費合并計算,其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失業期間間斷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予以保留,其儲存額連續計算利息,并與再就業后的個人賬戶合并紀錄,個人賬戶號碼始終不變。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的,應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辦理轉移檔案關系手續,重新啟封養老保險手冊,并在新的用人單位辦理登記和申報繳費手續,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自己從商人員
職工自謀職業或非正規就業的,可以把檔案關系和養老保險關系存入本市具有代辦養老保險職能的職業介紹機構,在該職業介紹機構辦理委托存檔手續后,可以重新恢復養老保險關系,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
值得注意的是,間斷繳納養老保險費,將直接影響退休后的養老金水平。計發基礎養老金,以退休時上一年全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合歷次間斷繳費前的全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進行平均化處理,取出算術平均值。樣就使計發基礎養老金的基數降低,相對計發的基礎養老金也將減少,因此最好不要間斷繳納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