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人社廳發布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自7月1日起,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將從14496元提高到15446元,繳費工資下限將從2899元提高到3089元。這也意味著,參保職工每個月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將水漲船高。
據介紹,參保職工一般按自己的實際工資收入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相關比例每月繳納各項保險的參保費用。不過,工資收入較低和較高的參保職工,則要按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作為自己的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則跟統計部門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掛鉤。以基本養老保險為例,繳費工資下限從2899元提高到3089元,由于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是8%,參保職工每個月需多掏(3089-2899)×8%=15.2元。用人單位為每個員工則需多繳養老保險費38元(繳費比例為20%)。
考慮到部分地區私營企業占比較大,低收入人群數量較大,人社部門允許執行上述下限標準有困難的地區作適當調整。其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高于全省平均工資的地區,繳費工資下限可按不低于2900元確定;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省平均工資的地區,繳費工資下限可按不低于2550元確定。
記者了解到,市人社局將在月底之前拿出具體的實施方案。
另據悉,7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1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