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政策紛繁復雜,老百姓很難在其中找到有用的信息。為了更全面的解析養老保險政策,哈爾濱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處長陳學謙進行解答相關問題,例如超過退休年齡想補辦養老保險,可以嗎?養老保險的錢每個月都是怎么計算出來的?養老保險總共分幾檔?單位交的保險都是最低檔的,可以多交點錢補成高檔嗎?養老保險可以中斷嗎?。
一、哈爾濱市的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開展的總體情況:
依據《黑龍江省城鎮企業和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意見》,哈爾濱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已納入全省養老保險基金統籌范圍內,執行統一的養老保險政策。全省的城鎮企業和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統一繳費基數和比例,實行統一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實行統一的業務規程和信息系統。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辦理參保認定,退休條件核準,完善各項參保繳費政策,參與社保基金預算的編制、執行和監督,以及對征繳進行監督工作。
哈爾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負責哈市城鎮企業和個體勞動者的養老保險經辦業務,包括企業參保登記、個人賬戶基金管理、業務稽核、養老金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等。其機構編制、人員管理及資產劃歸到省,接受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的垂直管理。
地稅部門主要負責組織完成稅費比對工作,對正常納稅但未參保企業進行調查核實,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未參保企業信息,督促企業及時辦理參保登記、繳費登記并及時足額繳費;依法對已參保但未繳費或長期欠費的企業加大清繳力度,努力做到應收盡收。
二、黑龍江省城鎮企業和個體勞動者按照什么標準繳納養老保險?社平工資是如何設定的?
1.我省參保企業應當以上一年度本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基數,按20%的比例繳費。
參保職工個人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8%的比例繳費。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費;超過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繳費,超過部分不作為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計入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
參保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靈活就業人員以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20%的比例繳費。
2.從2005年實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全省統籌起,哈市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以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以統計部門每年發布的數據為準。在補繳以前年度時,按當年執行的繳費基數核定。
三、若實際工資已高于繳費基數,可以將前幾年的繳費基數更正嗎?
不可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按繳費本人及其企業繳費年度的上一年的工資額核定的,反映的是參保人在繳費年度的收入情況以及在當時依法應當承擔的權利義務,具有很強的時效性,所以不允許修改。
四、養老保險繳納共分幾檔?各檔之間的區別是什么?
1.哈市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以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可按社平工資的60%或100%兩檔繳費。
2.按社平工資的100%檔為繳費基數,在養老金計算時,養老金高于60%檔。
五、我省城鎮企業和個體勞動者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什么?
領取養老金需滿足兩個條件:
(一)達到退休年齡;
(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不少于十五年。
六、個人賬戶養老金如何計算?如何查詢個人賬戶?
1.依據國發[2005]38號文件,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2.查詢個人賬戶余額有兩種方式:(1)在哈市友誼路423號社會事業保險管理局3樓大廳自動查詢機查詢;(2)在哈市友誼路423號社會事業保險管理局4樓窗口或各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分局咨詢。
七、城鎮企業和個體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該如何申報退休手續?退休核準的流程是什么?
依據《黑龍江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批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退休實行申報制度。參保人員應當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向用人單位或檔案保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于個人未提出申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
用人單位或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參保人員退休申請后,對參保人員退休條件進行初審。符合退休條件的,用人單位或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人社行政部門的要求報送《黑龍江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批申報名冊》、職工檔案及相關材料,向人社行政部門申報審核。
核準退休的流程是這樣的:
(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初審人員對審核符合條件的人員,從參保人員數據庫中打印《黑龍江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批表》,簽章的同時在網上提交相關數據信息至復審人員;
(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審人員對初審審核符合條件的人員檔案進行復核,在《黑龍江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批表》上簽章,同時在網上提交相關數據信息至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三)由企業或檔案保管部門將《黑龍江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批表》報送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核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手續;
(四)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網上回傳數據,按照相關規定為其核定基本養老金后,及時打印《黑龍江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定表》,經加蓋各級經辦人名章(或簽字)和單位公章后,將其返給參保單位或檔案管理部門一份,另一份存入社保業務檔案;
(五)各級經辦機構按規定按時足額發放基本養老金。
八、參保人員在單位繳納費用之外,可否自己多交補成更高檔?
不可以,因為每位參保人員只能有一個養老保險賬戶,只有一種繳費基數核定辦法,同一時期也只能存在一個繳費基數。在養老保險費的收繳過程中,不允許參保人重復繳費,也不允許多賬戶并存。
九、養老保險交滿15年,還需要繼續交嗎?如果需要,退休之后是享用的更多嗎?如不想繼續交,可以停交嗎?退休后,還需補齊中間停交費用嗎?對于補交費用,國家是否有補貼政策?
1.依據《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黑勞社發[2000]9號)第10條規定:職工或個體勞動者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雖然已滿15年,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應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時,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養老保險費與養老金的關系是多交多得。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則養老金越高。
3.養老保險費可停交,但必須在退休前補齊,并由參保人承擔停交期間的銀行利息。
4.沒有補貼政策。
十、參保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滿15年的,其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處理?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續繳費至滿15年止。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之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參保職工可按個體勞動者身份延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并在達到退休條件時,按當期的計發辦法核定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