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人社局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和補助標準又做出了新規定。其中,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繳費設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補助標準將從每人每月85元增加到100元。
蘭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助標準:
蘭州市人社局獲悉,經國務院批準,從7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調標后,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補助標準將從每人每月85元增加到100元,全市享受待遇人員共19.3萬人。
蘭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2011年,我省啟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從今年1月1日起,蘭州市開始實施新的《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繳費設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已年滿60周歲及以上人員,未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戶籍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政府為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支付基礎養老金。按照此次新的提標標準,中央財政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省級財政每人每月10元,市級財政每人每月20元,即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補助標準將從每人每月85元增加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