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問政進“兩會” 市民七問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隨著國務院發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決定》,“雙軌制”,這個中國市場經濟改革進程中的特殊名詞,在養老金領域即將成為歷史。這意味著,我國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將不再由財政完全承擔,他們將與企業職工一樣,個人繳納部分養老保險。
多年來一直備受關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終于“塵埃落定”,一時間,社會對此關注度極高,網絡上有關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新政的解讀層出不窮。未來養老保險制度將如何執行?個人養老待遇是否會降低?到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達不到15年怎么辦?我省什么時候開始執行新政?兩會期間,市民紛紛追問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晚報市民問政走進兩會現場連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處長魯俊,就社會關注的相關問題答疑解惑。
聚焦一
職業年金制度
一問:什么是職業年金?職業年金是否意味著要多繳一份養老保險?
部門答復
【關鍵詞:基本養老金保險的補充】
此次改革中提到,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也就是說職業年金是對基本養老保險的一個補充形式。職業年金如同一些效益較好的企業,在為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同時建立企業年金,未來職工退休后,可領取養老保險+企業年金,這種方式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險的形式。同理,機關事業單位建立了職業年金制度后,單位每月按工資總額的8%繳費,職工本人每月按本人工資的4%繳費,繳費金額計入個人職業年金賬戶,退休時可依據個人賬戶積累及相關約定,計發職業年金待遇。目前,相關細則國家相關部門正在制定中。
聚焦二
退休后待遇享受
二問:養老制度改革后是否意味著今后待遇降低了?
部門答復
【關鍵詞:退休待遇不縮水】
機關事業單位所有在職人員,實施“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的辦法。所謂“老人”,即10月1日前退休的人,這部分人群退休待遇不變,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所謂“新人”,即10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人員,這部分人群按照新的計算辦法來計算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當然還會有職業年金;所謂“中人”,即10月1日前參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員,對這類人實行過渡性措施。
怎樣確保“中人”待遇不降低?一是10月1日前實行個人繳費期間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二是將來退休時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