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臺補充辦法完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
日前,南昌制定了《南昌市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補充完善辦法》(以下簡稱《補充完善辦法》)。據悉,《補充完善辦法》在被征地農民個人權益內容上與此前頒布實施的《南昌市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保持了政策連續性。
《補充完善辦法》明確一次性繳費補貼=征地時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12%×一次性繳費補貼月數,更在保障辦法和基金管理內容有所增減,比如實施“先保后征”,征地前確保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到位。
南昌: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先保后征”
1月13日,記者獲悉,南昌市政府常務會日前審議通過《南昌市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補充完善辦法》(下稱《補充完善辦法》)。根據該辦法,南昌市將實施“先保后征”,征地前確保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到位。被征地農民以戶為單位選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計入其個人賬戶。 根據《補充完善辦法》,建設用地單位預先將一次性繳費補貼資金存入縣、區(開發區、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開設的代保管資金賬戶;批次建設用地和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由地方政府負責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