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包括補償方式和定額給付方式兩種,你會選擇哪種給付方式?思而學教育小編收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在少兒保險中,因保險給付而引發的保險糾紛最常見于附加醫療保險中,少兒險基本險保險金的給付是按合同進行的,但作為附加險的醫療保險卻可能存在難以取舍的問題。
醫療保險包括補償方式和定額給付方式兩種,如果投保人單位同意其子女在本單位報銷其醫療費用的話,那么最好選擇補償給付方式。因為補償方式規定,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給付的醫療保險金應該在保險金額以內,不得超過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醫療費。而無論投保人向單位或向保險公司報銷自己子女的醫療費,都需要提供支出醫療費的原始憑證,而不能僅憑復印件。所以,投保人是不能同時向所在單位和保險公司申請報銷子女的醫療費用的。
而定額給付方式就不同了。因為定額給付式醫療保險無須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發票,僅憑其指定醫院出具的在保險合同中列明的疾病證明,就可以按合同約定向被保險人給付醫療保險金。給孩子買了這種附加險后,孩子生病住院,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醫療保險金后,仍可憑就醫所支付的醫療費用單據向所在單位申請報銷,這樣保險與公費醫療就不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