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吉林省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入具體實施階段
從今年開始,吉林省統一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將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職工參保范圍,并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為了使廣大城鄉居民和參保人員了解和掌握政策,方便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參保和轉移銜接手續,本臺記者來到縣社保局對三項新政策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解。
在縣社保局業務經辦大廳記者看到,由于新政策剛剛出臺不久,前來咨詢的居民為數不少。針對三項政策之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方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是從2月21號合并成為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凡16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均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凡是年滿60周歲符合條件的居民 都可以享受城區保待遇。
目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已經正式開始辦理,需要辦理城居保的居民須持居民身份證到農業銀行或是郵政儲蓄辦理農行卡或郵政存折,用于繳納保險費或領取待遇;繳費人員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以及銀行繳費憑條到戶籍所在村委會或居委會提出參保申請。
縣社保局相關科室提醒,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滿60周歲人員到目前尚未領取基礎養老金的請抓緊與本人所在村組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協辦員聯系,從今年11月10號以后將按照相關文件從本人申請之月起按月領取基礎保險金,不再從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開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