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領取人員死亡 喪葬補助費800元
11月10日,西安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西安市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建立了喪葬補助金制度。養老保險領取人員死亡的,向其發放800元喪葬補助費。
從1月1日起,養老保險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金,向其發放800元喪葬補助費,所需資金由省財政承擔50%,市和區縣財政各承擔25%。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于支付本人養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參保人年滿60周歲時,未達到符合待遇領取條件且不愿補繳的,其個人賬戶中除政府補貼外的余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并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儲存額余額可以依法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