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知識
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后,從政府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職工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單位按職工工資總額15%的比例繳納,個人以本人月工資收入8%的比例繳納。被保險人月工資收入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百部分,不計征養老保險費,低于全省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平均值的百分之六十的,按全省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平均值的百分之六十計征(我市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為2139)。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平均值的60%至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的范圍內自行選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費。
職工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1、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了養老保險并履行了繳費義務;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且已經辦理退休手續;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歲,女職工5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