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養老保險明確制度銜接
近日,德州市人社局轉發了《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進一步進行了明確。
據了解,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主要惠及兩類人群:
一是農民工;
二是城鎮就業不穩定人員。
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請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按照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時,應先按有關規定確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再向待遇領取地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制度銜接。此外,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