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轉移?
部分退役軍人來電咨詢,在部隊繳納的養老保險應通過哪個部門辦理轉入手續?參軍前外省市繳納的養老保險能否與本市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答:退役士兵、義務兵、士官、軍官、文職人員安置或自主就業到我市各類企業工作的,在其企業就業參保后,由其企業屬地社保分中心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未就業的退役軍人,戶籍轉入本市后,在戶籍地退役軍人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專戶參保登記后,由戶籍地所屬社保分中心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軍人入伍前曾在外省市就業,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繳費年限應作為原參保地的繳費年限。辦理退休時,養老待遇領取地確定為我市的,再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辦理相關銜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