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社會化養老”認識誤區
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60歲以上老年人已達2億多,10年后將超過3億。而普遍的421的家庭結構——即一對夫妻上有4老下有1小,讓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不堪重負。所以我們一直在倡導養老要從傳統的家庭養老向社會化養老模式轉變。
但是一說到社會化養老,很多人就定睛在目前養老機構數量的嚴重不足上。按說,我國養老機構的發展速度還是非常驚人的,僅最近兩年時間,養老床位就從266萬張增長到將近500萬張,這也只占全國老年人口的2%,而且大部分還在農村,城市養老床位特別緊張。媒體調查發現,北京有的養老院一張床位要等166年,多地公辦養老院“一床難求”。
其實,很多人認識上有個誤區,一說社會化養老就以為是養老院養老。其實更普遍的社會化養老,應該是在完善的社會化服務的基礎上的居家養老——老人生活在家庭里,但是大量具體的養老服務,是由社區、專業機構、公益組織和市場來提供的。這既減輕了兒女的負擔,又保證老人能夠享受家庭的溫暖。其實這恰恰是國際上的普遍模式,即便在養老機構最發達的國家,在養老院養老的比例也不過5%—7%,大部分老人還是居家養老,享受各種社會化服務。
說到我國,養老事業應該在三個層面上發展。
第一是托底層面,公辦養老院和民辦的公益性養老院,主要保證失能老人、失獨老人、貧困老人的養老,正如國務院文件要求的——公辦養老機構要充分發揮托底作用。
第二是高端層面,少量高收費、盈利性的民辦養老機構,滿足少數富裕家庭的需要。
最關鍵的是第三個層面——普惠性層面,實現居家養老的社會化、市場化和產業化,滿足大部分老年人的養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