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養老保險實現城鄉間轉移接續
日前從青海省人社廳獲悉,青海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現轉移接續。這充分保障了參保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之間的權益。
據了解,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適用于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需要辦理銜接手續的人員。主要涉及兩類群體:一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在鄉務農時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進城務工后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二是城鎮就業不穩定的人員,未就業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就業后按照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靈活就業人員在兩種養老保險制度間交叉選擇參保。
據介紹,農民工無論是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可將個人賬戶存儲額(含政府、集體補助部分)全部轉移,合并累計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對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允許延長繳費后再銜接。
由于不同制度的參保繳費具體規定不同,農民工等城鄉流動就業人員在同一年度某個時段重復參保繳費的現象難以完全避免。城鄉養老保險銜接優先保留待遇水平較高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和待遇,對因個人重復繳費而產生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金額,將退還給參保人員本人。
此外,為避免農民工因辦理制度銜接手續而在城鄉之間、兩地之間往返奔波,參保人員只需向待遇領取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城鄉養老保險銜接的書面申請,其他審核、確認、轉移接續等程序,主要由社保經辦機構之間溝通協調辦理,縮短辦理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