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提速:存量、增量境遇迥異
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正在提速。
日前,民政部公告顯示,截至9月上旬,共有124家公辦養老機構獲批成為改革試點。此次試點的改革內容除強調公辦養老機構優先保障高齡、失能、失智老人的“托底”作用外,其“公建民營”和“公辦民營”兩項改革亦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此前,已有多家媒體報道,湖北、四川等省份已啟動公辦養老機構的“公建民營”改革嘗試。就在9月9日,福建省民政廳會同省財政廳下發《關于加強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管理的意見》,對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的職能、招標、運營、監督及準入條件進行初步規定。
“不管是公建民營還是公辦民營,目標都是讓政府成為出資方,讓市場上的專業人士來運營,這符合現代社會的專業分工規律。以前那種粗放的行政管理,太需要改革了。”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楊團表示。
“盡管都走在"民營"這條路上,但公建民營的包袱相對輕一些;公辦民營則有些積重難返,改革困難會更多。”北京一位養老市場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根據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閆青春的解釋,“公建民營”是指在新建養老機構時,由政府出資,招標社會組織去經辦和管理運作,政府則起行政管理和監督作用;而“公辦民營”則指將已有的公辦養老機構交由社會組織管理和運作。“換句話說,前者是發展增量,后者是改革存量。”
對于發展增量的“公建民營”,長春市倚水佳園老年護理院院長石雷向記者表示,由于“公建民營”類養老院的主要職能是對失能、失智、高齡老人等進行“托底”,該模式可能會對目標客戶與其重合的民營養老院造成較大影響。但他同時表示,政府更多地參與養老“托底”,“對整個市場的健康有好處”。
在楊團看來,公建民營式養老院的發展有不少障礙需要克服,“這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政府原有的投資和管理機制,需要政府部門改變思維和工作流程”。
此前,公辦養老院的建設到管理運營由政府全程負責;在新的模式下,政府雖然依舊出全資或大部分資金,但卻不再由政府直接經辦,而是由社會服務團體或企業進行養老院的建設及后期的運營管理,政府只起監督作用。
而對于“公辦民營”的養老院,根據改革試點的要求,有條件的地區可將專門面向社會提供經營性服務的公辦養老機構轉制成企業。“得打破鐵飯碗,引入市場競爭和激勵機制,多勞多得,不勞不得”,閆青春指出,該類改革需要改變公辦養老機構的原有事業單位編制,并引入民營資本參與改制。
相比“公建民營”,“公辦民營”這條存量改革的主線上,需要轉變的因素更多。“除了需要改變思維外,還有很多歷史問題,比如工作人員的事業編制問題怎么辦?改為民營以后,很有可能價格要漲,原先就住著的老人怎么辦?原先的場地無法增加護理設備怎么辦?”前述養老市場人士指出。
據民政部去年發布的養老服務現狀報告中公布的數據,截至去年年底,全國共有養老院床位390多萬張,其中公立養老機構占72%。
盡管公建民營這一增量改革近期受到更多關注,但存量改革或許才是撬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效果的主力杠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