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市為例,今年桐鄉市企業退休人員最低月基本養老金標準確定,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養老金計算,最低月基本養老金標準為1079元。
根據《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規定,符合享受最低基本養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員,其退休當年計發的月基本養老金(含基本養老金補貼)低于當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養老金60%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當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60%予以補足。
據此,我市企業退休人員最低月基本養老金標準為1118.10元;企業退休人員最低月基本養老金標準為1079元。
同時,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如當地最低基本養老金低于最低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最低基本養老金水平予以補足。
據此,凡符合享受最低基本養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員,在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辦理退休手續,如計發的月基本養老金低于1118.10元,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予以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