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防城港2015實施養老保險新政策
近日,編者從廣西省防城港市社保部門獲悉,從起,防城港市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兩項制度正式合并實施,該項政策的實施,讓防城港市市民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實惠。
廣西防城港養老保險新政策實施 市民享受更多實惠
廣西省防城港市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從1月1日起,開始將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兩項制度正式合并實施。按文件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繳費標準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防城港養老保險新政策規定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100-800元繳費檔次的分別按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進行補貼,對900-2000元繳費檔次統一按每人每年80元進行補貼。
防城港養老保險新政策規定政府為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城鄉重度殘疾人、貧困殘疾人、城鎮“三無”(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由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100元;不屬于上述四類群體的城鄉低保對象由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50元。繳費困難群體可在政府代繳基礎上增加個人繳費,并享受按政府代繳金額與個人繳費合計金額對應繳費檔次的政府繳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