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國務院宣布統一城鄉養老保險政策,引起了全國人民的關注。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北京養老保險新政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規定。
北京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政策:
參保人群需要具有北京市戶籍,男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不含在校生),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民,應當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北京規定,具有本市戶籍,男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不含在校生),未納人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民,應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既打破了二元障礙,實現了體制創新,又解決了一部分勞動年齡內無固定收人的大齡城鎮居民(包括農轉居人員)的參保問題。從而在保險制度上沒有遺漏人群,真正實現城鄉居民全覆蓋。
北京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辦法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都有繳費記錄的人員,達到退休年齡時,符合基本養老保險按月領取條件的,按照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計發養老待遇,其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納的保險費,應折算為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和年限;不符合基本養老保險按月領取條件的,可將其按照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計發的待遇轉入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計發養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