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對《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在其官網上做了政策問答。
有不少參保人員詢問,辦理銜接手續時,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發現重復繳費時段及金額,這種情況該如何辦理?
市人社局解答:
(一)轉移信息錄入信息系統后,信息系統自動進行信息比對,確定重復繳費時段。重復時段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各年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重復繳費的月數。
(二)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將重復繳費月份錄入信息系統,確定重復繳費清退金額,生成并打印《城鄉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清退表》。重復繳費清退金額計算方法:年度重復繳費清退金額=(年度個人繳費本金+ 年度集體補助本金)/12×重復繳費月數;清退總額=各年度重復繳費清退金額之和。
(三)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將重復繳費清退金額退還參保人員,并將有關情況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