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人社廳印發文件,細化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政策,加強部門配合,全面貫徹落實《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河北省人社廳規定,已經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手續,同時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終止并解除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已經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手續,同時存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本人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并繼續繳費,終止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
河北省人社部門將提高服務水平,開發全省統一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信息系統,實現制度銜接的電子化經辦,加快推進社會保障卡在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業務中的應用。
各地將積極宣傳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政策,幫助參保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全面、準確了解政策。同時,對相關工作人員開展培訓,提高他們的綜合業務水平和政策執行力,確保《暫行辦法》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