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出臺《江蘇省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實施意見》,本月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跨制度銜接。但很多流動就業人員并不了解兩種制度何時可以轉、如何轉。7月28日,江蘇省人社廳對《意見》中的熱點問題予以詳細解讀。
居保轉企保,繳費要滿15年
省人社廳養老處處長朱華說,兩種制度可以互相銜接,并不意味著流動就業人員馬上可以將自己的養老保險關系銜接起來,參加了兩項制度的參保人員只有在達到企保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保待遇年齡后,才可以申請辦理銜接手續。只有參加企保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才可以申請從城鄉居保轉入企保;企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或者延長繳費不足15年的,只能申請從企保轉入城鄉居保。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不符合按月享受企保待遇條件,又不愿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也可以按照企保規定延長繳費后再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賬戶雙向合并,年限單向合并
參保人員無論是從城鄉居保轉入企保,還是從企保轉入城鄉居保,都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政府、集體補助部分)全部轉移,并累計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
但繳費年限只能單向合并計算。也就是說,參保人員從企保轉入城鄉居保,其企保繳費年限可以合并計算為城鄉居保繳費年限;參保人員從城鄉居保轉入企保,城鄉居保繳費年限不能折算為企保繳費年限。這是因為,企保與城鄉居保制度間的繳費標準差異很大,如果采取一年折算一年的方法,會導致低繳費換取高額待遇的不合理情況;如果采取按繳費額度折算的辦法,會出現城鄉居保繳費一年僅能折算為企保十分之一年甚至幾十分之一年,而按照對等原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將會出現繳費一年折算為十年甚至幾十年的情況,這也是不恰當的。
多繳費才能多受益
相對而言,企保由于繳費水平高,待遇也高于城鄉居保。目前,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已達到2200多元,而全省城鄉居;A養老金最低標準為90元,城鄉居保待遇最高的地區在540元左右。
朱華建議,雖然城鄉養老保險可以跨制度銜接,但城鄉收入相對較高的居民如果要享受相對較高的企保待遇,應當盡早選擇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保,因為企保繳費年限的長短與企;A養老金的計發直接相關,而且國家和省都嚴禁通過向前補繳的方式增加企保繳費年限,參保人員如果達到企保法定退休年齡時不符合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只能通過延長繳費年限滿15年,才能按月領取企保基本養老金。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也是目前城鄉居民可以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唯一通道。
對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多繳費、長繳費可以積累更多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而且多繳費本人的指數化平均工資相對也高,這樣將來計算待遇時基礎養老金也高、個人賬戶養老金也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相對也高。
兩種保險只能選其一
《意見》明確參保人員只能享受一份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能同時領取企保和城鄉居保兩份待遇。對于參保人員重復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優先保留待遇水平較高的企保待遇,終止并解除城鄉居保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經領取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要予以退還或抵扣。本人不退還的,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從城鄉居保個人賬戶或者企;攫B老金中抵扣。
參保人員如果在同一年度內重復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將按月退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時段繳費,并將重復時段相應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金額退還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