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線”介紹231個“客源”
劉端秀是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處的一名退休職工,幾年前她在漓江邊游泳時,認識了從該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下稱“桂林市社保所”)退休的黃建安。在黃建安的幫助下,劉端秀的朋友陳某到社保所順利辦理了養老保險補繳費手續。此后,黃建安稱可以幫別人辦理提前退休、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手續,但要花點錢。他還推薦劉端秀找白先勇辦理。
45歲的陳某在白先勇的幫助下,成功辦理了提前退休手續。通過陳某等人的傳播,越來越多的人找劉端秀幫忙。后經檢察機關查實,她先后介紹49人給白先勇,并向這些人收取了一定的“辛苦費”。
其實,白先勇并非社保所的人,只不過是黃建安的一名“下線”而已。在幫黃建安尋找“客源”的人中,白先勇等4人因行賄罪,在今年2月被荔浦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3年至10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白先勇等人先后給黃建安推薦了231名不符合辦理提前退休規定的參保人,均順利辦理了提前退休手續,共領取養老金550多萬元。經辦案部門追繳,仍有487萬多元未能追回。
3人瓜分贓款600多萬
黃建安只是桂林社保所一名退休職工,何以能幫這么多人違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該所在自查工作中發現了問題。
去年1月,桂林市社保所成立自查工作組。在自查過程中,首先發現有4人在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手續中,存在違法違規問題。隨著調查深入,該所職工崔冬云向組織坦白:是她與人共謀為別人違規辦理退休手續。桂林市社保所立即報案。
檢察機關查明,黃建安與該所退休管理科副主任科員崔冬云、時任桂林市就業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市場科的工作人員唐奇合謀作案。9月至12月,黃建安直接或者通過白先勇等8人,將231名不符合退休條件的參保人員材料、現金交給唐奇,再由唐奇轉給崔冬云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經查明,崔冬云、唐奇、黃建安共收到“好處費”600余萬元,每人分得200余萬元。去年年底,經桂林市雁山區法院一審判決,因濫用職權罪、受賄罪,3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14年、13年。3人均沒有提起上訴。
收費也搞“明碼標價”
桂林市就業服務中心負責全市就業人員的檔案托管,其中一項工作就是代辦退休和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無單位的檔案托管人員領取養老金,均由該中心審查、申報,負責該工作的人正是唐奇。桂林市社保所退休管理科則負責辦理養老金的核定工作,崔冬云是審核辦理人之一。兩人在業務往來中熟悉。
崔冬云萌生貪念,源于幫過黃建安的忙。平時黃建安請她幫親友辦理領取養老保險手續,她發現這個市場需求很大,便聯絡唐奇一起商量,決定由黃建安對外聯絡,她和唐奇負責私下辦理。
崔冬云等人的收費也有“標準”:如果還有四五年才能退休的,每人收3萬元左右;如果差兩三年才能退休的,每人收2萬多元;如果還有1年左右才能辦理退休的,每人收1萬元左右。收到的錢,除少量用于補繳養老費外,其余多數由3人平分。
揭秘
“二人轉”玩轉審批流程
參保人年齡不達標怎么辦?崔冬云等人就把數字粘貼在參保人的身份證號碼上,專門在崔冬云家里進行再次復印,以篡改年齡。他們還虛構參保人的繳費年限等情況,把提前退休“合法化”。
唐奇、崔冬云兩人為何能玩轉整個申報、領取的流程?據唐奇交代,他收到黃建安交來的參保人員材料后,就私下幫填寫領取養老金的申請表,把偽造的年齡等信息附上。唐奇在“單位意見”欄填寫同意意見后,便蓋上公章,混雜在其他正常退休人員的申請表中,報到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以蒙混過關。對不能過關的材料,他就趁該局養老保險科的工作人員不注意,私自在申請表上蓋公章。
按照規定,桂林市社保所退休管理科要實行“一人初審、一人復核”的流程:由科長或副科長初審,再交給崔冬云或另一名同事復核。崔冬云從唐奇手里拿到審批過的申請表后,沒有交給科長初審,直接就偷蓋了科長的私章“初審”,再加蓋自己私章“復核”,然后蓋上退休管理科的公章。這些材料,最后由黃建安交還參保人員手中,得以順利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