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提至每人每月65元
從1月1日起,參加甘肅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60周歲以上老年人,在中央財政每人每月55元、甘肅省財政每人每月5元的基礎上,甘肅省財政將給每人每月增加5元,使甘肅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達到每人每月65元。5日,從甘肅省人社廳了解到,此次調整的實施范圍為全省60周歲以上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且符合待遇領取條件人員。
據了解,為更好地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提高城鄉居民養老待遇,切實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穩步提高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甘肅省制定了《提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省級補助標準實施方案》,從1月1日起,為參加甘肅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60周歲以上老年人,在中央財政每人每月55元、省財政每人每月5元的基礎上,省財政每人每月增加5元,使我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達到每人每月65元。根據《甘肅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辦法》規定,經測算全省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為270萬人,省財政補貼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10元(含補貼的5元),每年省財政需補貼資金3.24億元。更多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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