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依照國際慣例,分為三個構成層次:第一層次是社會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由政府通過征稅或繳費方式,強制執行,覆蓋全社會;第二層次是企業年金,在政府鼓勵下自行建立,采用個人賬戶積累和市場化運營模式;第三層次是個人養老計劃。包括商業保險公司舉辦、個人自愿投保的個人商業養老保險,及個人其他養老投資、儲蓄計劃。
從全局看,整個養老保險體系還存有較大問題。
第一支柱不公平
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層面,原來的“社會養老保險”包括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城鎮職工、城鎮居民、新農保五種類型,這還不包括軍隊序列。本次合并的僅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不包括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城鎮職工。“看人下菜”的情況依然存在。
根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的數據,截至年底,15個省份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保險制度的省份,城市與農村的最低養老保險金也不相同。據媒體報道,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月人均則只有81元,還不到城市低保金的七分之一,是農村低保金的三分之一。最低的省份農村養老金為每月55元,真是只夠打醬油的。
每一種類的養老保險內部又不完全一致,例如,機關公務員的職級、中央與地方公務員的差別等。與機關公務員養老保險的區別相比,城鎮職工,即通常意義上的企業養老金的差別更復雜。地域層面,各省的繳費基數不同、養老費發放標準不同;企業層面,“好企業”與“壞企業”云泥之別;具體到個人,高收入的與低收入的,也不同。雖然在目前,交得多的與交得少的,領取上沒大差距,但據目前公布的改革線路圖,“多交多領”是必然的方向。
引起更大差異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在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已經很復雜的情況下,目前的政策正在加劇著復雜與不公。
1月1日起,《關于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開始實施。根據該規定,中國將采取EET模式,實施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此前,《關于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出臺后,有人認為,因社保基金存在投資渠道偏窄、不能異地轉移、強制性扣費干涉自由等“弊端”,我國應該縮減第一支柱的社保規模、大力發展養老的第二支柱——即所謂的中國版401K計劃。
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是養老保險的第二支柱。我國實行的是強制性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為主、商業養老保險為輔的養老保險基本格局。國家強制的是社會養老保險部分,企業養老保險部分只是提倡。海外企業年金主要分為市場競爭型和政府推動型兩種,中國目前是完全放任型,設計方面存在不足,導致市場競爭相當激烈,甚至發生惡性競爭的情況。政府推動相顯不足,市場誘導不利,市場的發展并不算健康。
國外有將企業年金也列為強制性范圍,職業養老保險由各個不同的保險基金組織管理和執行,規定所有公司和雇主必須參加其中的一個企業保險基金組織。401K計劃的范本美國,許多企業以提供完善的員工福利計劃作為其人才競爭的戰略之一,這與比例不低的中國企業對強制性繳納的社保還想辦法脫逃的情形大相徑庭。中國的企業年金規模雖然有0.53千億,但所占GDP比重偏低。設立企業年金計劃的企業絕大多數來源于能源、金融等“極具特色”的行業,普通的民營企業占比并不多。以之前《勞動合同法》廣受“企業家”的非議、境遇蹉跎的情況推斷,只要不是強制性的,即便企業稅負再低、對個人再好,能為員工主動謀福利的企業也不會很多。
《通知》發出后,民眾普遍認為,這還是“待遇好”的企業的福利。此態度反應了實際的情況。對于黑領、藍領、白領、沒有領的眾民工來說,對獎金的期待都有些惴惴,福利只能是有則竊喜的“奢望”。而能源、金融等行業,裙帶關系較盛,不是普通階層容易進入的。
要使企業年金真正發揮養老保險第二支柱的作用,以目前的政策力度是遠遠不夠的。企業年金覆蓋面狹窄,受益人群并不會很大。要想擴大受益面,需要的不僅是稅延政策,還需要全社會形成氛圍。否則,作為第二支柱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成了“具有身份”的企業的游戲,極易形成“富者愈富、窮者愈窮”的局面。
不知時間表的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
個人養老保險計劃是養老保險的第三支柱。
僅就投資情況來看,社保基金的投資收益率最高。中國社保基金自成立以來的年均投資收益率為8.29%,還是保險資金投資收益較好的一年,年投資收益率尚不到5%。無論我們如何疑心社保基金投資“穩賺”的背后是否有其他原因,事實就是事實,至少可以保住養老的保命錢。相形之下,國內證券公司自營業務、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的業績乏善可陳。,A股交出“連續第四年全球墊底”的成績單。其他途徑,各類對應的基金收益率可以粗略表明景況。
但在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短期內無法消彌身份上的不公平及各地割據、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實際覆蓋面狹窄的情況下,個人補充養老計劃成了個人“自救”的途徑。
與企業年金稅延政策推出前未經廣泛報道不同,更具普遍性質的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的政策卻是“早聞樓梯響、不見人下樓”。2015、12、13年,均有人大或政協代表提出議案,呼吁開展個人稅收遞延養老保險。甚至在,一度緊鑼密鼓,言之鑿鑿的要在上海推開設點,市場上甚至謠傳了具體的時間進度表。時至今日,在度監管工作會議上,保監會對個人稅延養老似乎只字未提。是因為《關于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實施而發生了政策的改變,還是因為其他原因,或者二者兼有,不得而知。
可以說,在基本養老保險金層面,月領幾千甚至上萬塊養老金的與月領幾十塊養老金的同時存在,所依附的單位是最重要的計算依據。是不是所依附的單位能夠直接體現其人才價值及其所對社會做出的貢獻,恐怕這個結論并不能當然得出。反過來說,如果養老金不能以人才價值與對社會做出的貢獻來計算,又沒有以公平來計算,那是以什么來計算的呢?
新一屆政府將養老保險視為中央事權的范圍。但本次城鄉養老保險統一依然是“全國確定原則,各地確定標準”,地方政府還需要承擔相當大的支出,尤其是對于超過基礎養老金部分。誰出錢,誰就擁有話語權。靠地方財政補貼的模式只會加劇地方割據,所謂統一的養老保險體系還很遙遠。
保險公司的機會
從廣義方面,凡是被應用于養老的,無論是個人儲蓄性存款、購買個人養老保險產品還是個人投資等,都可以列為第三支柱——個人養老保險計劃中。
雖然《關于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覆蓋范圍并不很廣,但還是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企業年金市場的發展。且隨著人才意識、管理意識的提高,實施企業年金的公司也逐步增多,企業年金規模連年穩步提高。對于各養老險公司是利好的消息。
但由于目前市場競爭較慘烈,在企業年金的管理費用、投資收益率等方面,保險公司做出的讓步較多,有些業務不賺錢。但企業年金的客戶群體層次較高,屬于優質客戶,可以開展附加的后續開發。
個人養老保險方面,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政策雖然遲遲未能落地,但個人年金業務的需求并沒有被縮減。年金業務由于能拉長現金流、分割財產、可預見性較強等原因,是個人養老計劃中不可缺少的搭配。
以前期市場上流傳的個人稅收遞延養老保險政策的某版本計算,實施該遞延政策后,攤到每一個人,所少繳納的稅款夠不上明顯減少,穩定的回報、人性化的產品設計可能仍是個人養老保險產品的核心。
此外,在“正面戰場”機會有限的情況下,許多保險公司開展了“曲線救國”的業務。例如,不少大型保險公司涉水養老社區、養老院、養老床位、以房養老等新業務。雖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是每一家保險公司都可以開展此類業務。但此項業務較新,過度競爭的苗頭尚未顯現,除業務本身固有風險外,目前業務利潤較高。
城鄉居民大病醫保政策出臺,這意味著,商業險企即可從大病醫保中分得一杯羹,還是商業保險機構與即將開展的大病醫保險與已有的商業重疾險的競合?養老空白和醫療空間,這些難道就可以說明,商業保險足以長驅直入?亦或,好的政策的出臺,壓縮商業保險的生存空間?更多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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