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下發《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到2020年,四川的養老服務覆蓋所有居家老年人,養老服務設施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立養老服務設施和站點。養老床位數達到61萬張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5張以上。養老服務提供就業崗位75萬個以上。養老服務業成為服務業重要組成部分。
探索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鼓勵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按照國家統一安排,探索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鼓勵保險公司承保養老機構責任保險。
試點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
建立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的協作機制,加快推進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試點。
建立社區醫院與老年人家庭醫療契約服務關系
建立社區醫院與老年人家庭醫療契約服務關系。有條件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應開設老年病科。鼓勵醫療機構轉型或增設老年護理機構。
嚴禁養老設施建設用地搞房地產開發
嚴禁養老設施建設用地改變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搞房地產開發。
給予每張新增養老床位1萬元建設性補助
對養老服務機構新增床位,原則上按每張1萬元給予建設性補助,并適當補助運營費。各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將50%以上的資金用于發展養老服務業。
高校和中職學校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
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要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對就讀中等職業學校養老服務專業的學生免收學費,鼓勵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
把養老服務技能培訓納入城鄉就業培訓范圍,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在養老機構和社區開發公益性崗位,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等從事養老服務,按規定落實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
設置養老服務設施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
必須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
凡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要按照規劃和標準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養老服務設施應位于適宜老年人活動的低層,多期開發的應在首期建設養老服務設施。
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沒有達到規劃和標準要求的,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完成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加快推進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扶持老年人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
建設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務系統
建立縣級、鄉鎮(街道)、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培育和扶持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社會組織,加快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臺、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務系統和應急救援服務網絡建設,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等上門服務。
鼓勵社會組織和家政、物業等企業興辦或運營社區日間照料、老年活動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
鼓勵民間資本舉辦規模化、連鎖化養老機構
支持社會力量發展養老服務業;鼓勵民間資本整合和改造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社會資源用于養老服務,舉辦規模化、連鎖化養老機構;鼓勵境外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
發揮公辦養老機構托底作用,重點為城鄉“三無”老人、低收入老人、失獨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公建民營、委托管理等方式運營公有產權的養老服務設施。
鼓勵提供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
推動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納入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范圍。
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護理院、康復醫院和提供臨終關懷服務的醫療機構。鼓勵和引導商業保險公司為老年人提供健康、意外傷害和長期護理等保險保障。
免征養老機構提供養護服務的營業稅
落實現行支持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征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
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準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
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