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地方有規定的按地方規定執行。
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合同工,在與企業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后,由社會保障機構保留其養老關系,保管個人賬戶并計息,凡重新就業的,要接續或轉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也可以按當地政府規定,依據本人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保險關系,凡重新就業的還應當參加養老保險。
農民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達15年以上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其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