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辦理居住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數碼相片回執;有效居住處所證明材料;《廣東省居住證辦理申請表/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珠海辦理居住登記需要什么材料
1.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數碼相片回執(在照相館拍攝辦理居住證的相片,照相館提供的數碼相片回執。)
3.有效居住處所證明材料:
(1)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提供《出租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核驗和有效期內的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自購房屋的,提供房產證或已到住建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適用于產權人本人。若申請人是房屋產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則需同時提交關系證明,如: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或親屬關系證明之一);
(3)借住親友房屋的,需提交房產證(或已到住建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借住協議;
(4)居住在廠企宿舍的,提交已提供工商營業執照、企業法人身份證、企業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權的證明文件到企業所在轄區流管站辦理宿舍房屋登記后的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
(5)在校在讀學生,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材料;
(6)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業住宿登記的)出具的住宿證明及社區民警簽注審核意見的《珠海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申報表》。
4.《廣東省居住證辦理申請表/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