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臺河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么材料: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材料說明】
1.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2.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3.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辦理條件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證到期之日前1個月之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辦理材料
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居住證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1.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證到期之日前1個月之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2.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審驗證明材料,符合規定的,予以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