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南寧市委辦公室 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集聚人才資源全面落實強首府戰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辦發〔2020〕10號)文件精神,我市的D類、E類高層人才領取購房補貼條件已調整為“經我市認定的D類、E類高層次人才,2018年7月31日以后在我市首次購買住房的,均可享受最高40萬元、20萬元購房補貼。”不再受人才引入到我市的時間限制。為方便高層人才申請辦理購房補貼業務,我局對《南寧市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業務指南》進行了修改完善(詳見附件),請按照新的購房補貼條件以及業務指南辦理相關業務。
南寧市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業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資格審核
二、設定依據
《中共南寧市委辦公室 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集聚人才資源全面落實強首府戰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辦發〔2020〕10號)《關于開展南寧市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發放有關工作的通知》(南住建規〔2019〕1號)等有關規定。
三、申請條件
高層次人才申請購房補貼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屬于按照我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認定的A類、B類、C類、D類、E類人才;
(二)在南發〔2018〕17號文發布時(即2018年7月31日),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在2018年7月31日后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購買第一套住房,并且已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或者不動產權屬登記。
四、購房補貼標準
按照高層次人才認定的類別分類實施首次購房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一)對A類人才予以200萬元購房補貼;
(二)對B類人才予以120萬元購房補貼;
(三)對C類人才予以60萬元購房補貼;
(四)對D類人才予以40萬元購房補貼;
(五)對E類人才予以20萬元購房補貼。
購買第一套住房房屋總價低于前款規定的購房補貼標準的,購房補貼金額按照房屋總價執行,房屋總價高于購房補貼標準的,按照前款規定的相應類別的購房補貼標準執行。
高層次人才已經享受產業領域急需緊缺青年人才生活補助的,購房補貼金額還應當扣除已經享受的生活補助金額。
高層次人才領取購房補貼后人才等級升格的,可以按照升格后的標準享受購房補貼,購房補貼金額為升格后購房補貼標準與原購房補貼標準的差額,但實際領取的購房補貼金額不得超出購買第一套住房房屋總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