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招院引所,加快推進威海創新園建設,威海市環翠區推出一系列重磅人才政策。
創新創業資助
1、創新創業資助:經評審,在我區創業的高層次人才最高可領取300萬元創業資助;全職創新人才最高可領取150萬的項目資助。
2、購房補貼:創業和全職創新人才在威海市主城區首次購房自住的,給予50萬元的購房補貼。
3、生活津貼:生活津貼及租房補貼。根據實際在園時間,三年內給予每人每月10000元的生活津貼,提供免費公寓或給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租房補貼。
政策解讀:創業人才、全職和兼職創新人才的劃分標準。
創業人才:是指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創新園創辦企業的高層次人才。其主要工作精力為所創辦企業服務,每年累計在園時間不少于3個月,在所創辦企業實際投入資金不少于200萬元(其中,Ⅰ、Ⅱ、Ⅲ類人才創辦企業實際投入資金分別不低于200萬、100萬、50萬元),占股不少于30%且為第一大股東。
全職創新人才:是指在創新園企業全職工作的高層次人才。與創新園內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每年累計在園時間不少于6個月。
招院引所
1、國家級科研院所、國家“985”或“211”工程大學、“雙一流”大學、世界500強企業等在各中心設立的科研機構,給予不高于500萬元的啟動補助資金;正式運行后,根據績效情況每家每年補助不高于200萬元,累計補助3年。對于引進的上述機構設立的二級科研機構,給予不高于200萬元的啟動補助資金;正式運行后,根據績效情況每家每年補助不高于100萬元,累計補助3年。補助資金主要用于科研機構儀器設備購置、項目科研和人才團隊引進等科研條件建設。
2、省級科研院所、省部級高校等在各中心設立的科研機構,給予不高于200萬元的啟動補助資金;正式運行后,根據績效情況每家每年補助不高于100萬元,累計補助3年。對于引進的上述機構設立的二級科研機構,給予不高于50萬元的啟動補助資金;正式運行后,根據績效情況每家每年補助不高于50萬元,累計補助3年。補助資金主要用于科研機構儀器設備購置、項目科研和人才團隊引進等科研條件建設。
3、科研機構通過市場化機制為環翠區企業提供合作研發、成果轉化等服務,按照不超過實際服務費用總額10%的比例給予獎勵,每家每年獎勵資金不超過50萬元。
金融支持
1、對于列入科技支行試點企業目錄的入駐企業,市區兩級財政為其提供貸款貼息,貼息上限不超過該企業當年在科技支行貸款余額的1.5%,其中區級財政分擔1%。
2、入駐企業在境內外首發上市成功的,市級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補貼,區級給予200萬元一次性補貼;在“新三板”掛牌的,市區兩級共給予150萬元一次性補貼;在省內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不含展示型、托管性掛牌)的,市區兩級共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貼。
3、入駐企業或機構(不包括上市企業和金融機構)依法引進股權融資、發行債券或票據融資,按當年融資額給予一次性補助。其中,融資額不足1000萬元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補助;融資額1000萬元(含)?3000萬元,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助;融資額3000萬元(含)?5000萬元,給予15萬元一次性補助;融資額5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助。
泰山領軍人才
在我區申報入選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的高層次人才,在享受省級100萬元、市級80萬元補助資金的基礎上,額外給予50萬元補助資金,最高可獲230萬元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