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金寨縣人才隊伍質量,引導和鼓勵優秀人才來金寨縣干事創業,經金寨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一批高層次人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引進高層次人才60名(詳見《金寨縣2020年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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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縣2020年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一覽表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三)具有相應的資格條件;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六)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4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金寨縣2020年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一覽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考生不得報考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有關待遇
引進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期聘用合同,可享受以下待遇:
1. 薪酬待遇。按照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規定執行,績效工資部分可向引進人才傾斜。
2. 住房補貼。按其本人意愿選擇享受購房補貼或租房補貼。本人或以配偶、子女名義在金寨縣購買商品房的,給予8萬元購房補貼(首次補貼50%、其余分年度補貼到位)。選擇在金寨縣租住的,免費提供一套公租房,或每人每月發放600元租房補貼(補貼期限5年,按年度發放)。
3. 生活補貼。每人每月發放1500元生活補貼。
4. 職務聘任。事業單位引進的人才,對原具有專業技術資格的,引進后按相應資格直接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對引進后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經批準可設置特設崗位聘任職務,不受單位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
5. 子女就學。引進人才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由教育部門依據實際情況統籌解決;接受義務教育的,尊重個人意愿,由教育部門在學區范圍內優先安排就讀;接受高中教育的,由教育部門依據考試招生等政策,安排到相應普通高中就讀。非我縣戶籍子女就學,享受我縣戶籍學生同等待遇。
6. 家屬就業。引進人才的配偶、子女需要來我縣就業的,由人社部門優先推薦就業崗位;原來工作單位系機關、事業單位的可按原單位性質對口安排,由組織、人社、編制部門負責協調落實,用人單位做好對接服務。
7. 醫療保健。引進的人才,由衛計部門安排當地二級以上醫院提供醫療服務和便捷醫療通道,并建立健康服務檔案,5年內每年免費體檢一次。
8. 政治待遇。對我縣脫貧攻堅和縣域經濟發展具有較大貢獻的人才,擇優推薦參選縣、市“兩代表一委員”人選,按規定優先給予提拔使用。引進的人才優先納入縣人才領導組成員聯系范圍,每年安排走訪、慰問、座談等活動,了解工作和生活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9. 金寨縣委、縣政府《關于加強人才引進助力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金發〔2017〕6號)中規定的其他政策待遇。
引進人員工作不滿五年辭職的,退還住房補貼,違約行為納入個人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