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各個城市為了留住人才,不僅在就業創業上有政策補貼,在購房上,也相繼出臺人才購房政策,開展“搶人大戰”。
蘇州自然也不例外,自2019年開始,每個區為了留住人才,相繼出臺人才購房政策:優先購房,補貼2000元/㎡,甚至擁有七折優惠購房...
今天,我們就來盤點一下,蘇州各個區最新的人才購房政策。
吳中區
縱觀蘇州人才購房政策,優惠力度最大的莫過于吳中區,最高可以七折優惠購房,但同時也伴隨著嚴格的限制條件。
2019年4月,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布官微發布”《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優購房銷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正式出臺"一文。
劃重點:
辦法規定,每年提供一定數量房源面向優質高科技企業和高層次人才定向優惠出售;
符合購房條件的企業或個人,經認定后給予優購房,實際銷售價格20%-30%不等的折扣獎勵。目前首批房源位于太湖新城板塊,2019年下半年正式推出。
吳中經開區優購房主要是針對優質高科技企業和高層次人才的,且要滿足開發區工作并交納社保,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
以企業為單位的申請,最多享受10套優購房,且該個人需要在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擔任高管和技術骨干。
以個人名義申請的購房者,首先要滿足在開發區工作2年,且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
享受30%優惠的人才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發達國家權威學術機構會員等。
享受25%優惠的人才包括,落戶開發區的“*”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中國科學院“*”入選者等。
享受20%優惠的包括,落戶開發區的“*”獎勵計劃(青學者項目)、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等。符合企業類申請條件的,只有一次優購資格。
每個申請優購房的個人只能享受一次優購房政策。夫妻雙方均符合購買資格的,限申購一套優購房。
相城區
2019年7月12日,相城區發布了“相委辦〔2019〕100號 關于印發《相城區人才引領高質量發展若干扶持政策(試行)》的通知”
相城區人才對象:
1、符合《相城區人才安居樂業實施意見(試行)》的A-F類人才;
2、全日制本科學歷(中級職稱)人才
人才購房綠色通道:
相城區工作滿3個月的全日制本科學歷(中級職稱)及以上人才,可憑人才證明在區內購房不受戶籍、社保、積分等限制條件的影響。對相城發展作出突出獻的蘇州籍在外優秀人才和專家學者,經認定后可參照區內高層次人才區內購房不受有關條件限制。
優惠優先購房服務:
根據人才類別提供區鎮國資公司配建或參與建設的商品住房項目600-2000元/平方米不等的減免優惠,和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區內投資新建房地產項目的優先選房購買資格。免費為外籍人才提供身份證件翻譯公證及上門辦理服務。
公積金優惠政策:
納入享受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高層次人才目錄的各類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貨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可享受貨款限額的1.5-4倍,公積金繳存滿一個月即可辦理;繳存公積金可按實際工資總額計算,不受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限制。
其他不同層次的人才安家補貼和租房補貼:
首次引進且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的人才,可申請租房補貼;在蘇州大市范圍內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唯一房)后,可申請安家補貼。
1.頂尖類人才:可獲最高1000萬元安家補貼和最高10000元/月租房補貼;
2.領軍型人才:引育的國家級有關人才工程、省市級人才工程領軍人才,可獲最高300萬元安家補貼和最高6000元/月租房補貼;
3.其他有關人才:根據人才層次和類別可獲最高250萬元安家補貼和最高3000元/月租房補貼
總結:在相城區工作滿3個月的全日制本科學歷(中級職稱)及以上人才,可享受優先購房。
今年6月相城區舉辦全區人才工作大會,并發布了《相城區人才政策新十條》。
劃重點:
最新的人才政策主要內容包括對高端產業人才的激勵及補貼、加大對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的獎勵以及為人才提供更加完善貼心的服務。
最高3000元/人/月薪酬補貼,最高30萬元安家補貼,高層次人才可享受房貸利率LPR加點數下調70個基點,100萬元信用貸款,2萬套人才公寓、國際學校,子女每年4萬的上學補貼……
高新區
今年8月1日,高新區人才優購房政策開始實施。符合條件購房者,可優先在獅山街道的新盤優先購房。
申請對象:
在高新區就業、創業并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申請人個人以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范圍無自有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的本科和碩士人才;在高新區就業、創業、申請人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范圍內無自由住房的博士、區人才辦認定的高層次緊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申請人在本辦法施行后,將家庭擁有的住房轉移至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后離婚造成無自由住房的,自該住房不動產專業登記滿2年后方可申請優購房資格。一個申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只享受一次優購房政策。
房源供應:
蘇州高新區人才優購房政策首先在獅山街道新建商品住宅樓盤試點,后期視市場情況推廣至其他板塊。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項目當期價格備案后預(銷)售許可前,抽取不多于項目當期預(銷)受許可建筑面積40%的優購房。
選房要求:
1.開發企業須以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確定選房的先后順序,并在現場進行公示。博士及區內人才辦認定 高層次人才可優先選房,剩余房源由其余優購房申請人選購。
2.開發企業應將優購房選房結構及申請人相關材料集市報送區住建局備案;
3.優購房剩余房源及申請人退訂的房源不再作為優購房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