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推動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根據企事業單位用人需求,計劃引進一批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各類急需緊缺高素質、高學歷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引進共有內蒙古自治區駐市高校、通遼市屬和旗縣市區屬企事業單位115家,提供崗位337個,擬引進人才523人。(詳見附件1、2、3)
二、引進條件
(一)引進人才除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思想道德素質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包括經國家教育部認證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研究生)。其中,通遼市本級單位引進留學歸國博士、碩士研究生畢業院校限定為2018-2019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境外大學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
2.通遼市本級單位引進人才為全日制本科學歷學位的,限定為國家“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應往屆畢業生。各旗縣市區引進人才為全日制本科學歷學位的,畢業院校按當地規定要求為準。
3.通遼市本級單位引進人才,國家“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要求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要求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正高級職稱醫療衛生人才要求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對外公布人才需求信息表所列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允許報名參加引進: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2020年7月份及以后畢業)。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入正式編制),定向招錄培養的公務員或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通遼市行政區域內現已在編在崗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和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受理報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凡符合引進條件及崗位要求、有意向求職就業的應往屆畢業生,須按要求填寫《通遼市引進人才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附件4),于4月24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5:00期間,將報名登記表發送至填報崗位所對應的報名郵箱,其它時間不予受理登記。登記表所填內容信息要準確,如因信息填寫不實而影響引進的,由本人負責。
1.本次引進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網上報名參加市本級引進的,每人限報2個崗位;網上報名參加旗縣市區引進的,每個旗縣市區內限報1個崗位。不按規定要求報名的,取消引進資格。
2.本次市本級和各旗縣市區事業單位人才引進不接受第二學位所學專業報名。
3.本科為“一流大學”建設高校起點、有意愿回通遼發展的高考時為通遼籍的考生,若本次引進需求計劃中無適合崗位,請將報名登記表發送至tlrsjrck@163.com,納入人才儲備。
(二)綜合考評。通遼市本級單位引進人才經綜合考評合格、會議研究且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引進人選,其中報名參加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和醫療領域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資格審查確認后,直接進入考察環節,不再進行能力測評;各旗縣市區引進人才綜合考評由當地組織、人社部門組織開展;內蒙古民族大學引進人才由學校自主考評;企業單位由企業自主考評。
四、政策待遇
(一)引進人才安置到所填報單位工作。屬事業單位的,列事業編制管理,享受自治區區直或通遼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執行自治區區直或通遼市現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政策。屬于企業的,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由企業確定薪酬分配形式和相關待遇。
(二)通遼市本級事業單位引進人才按照《通遼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博士研究生享受15萬元購房補貼(一次性給付)、6萬元租房補貼(三年)、3.6萬元生活補貼(三年);碩士研究生、國家“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本科生享受5萬元購房補貼(一次性給付)、3萬元租房補貼(三年)、1.8萬元生活補貼(三年)。通遼市屬企業引進人才可參照享受與市本級事業單位同等的購房補貼、生活補貼、租房補貼等待遇。
(三)內蒙古民族大學引進博士人才政策待遇按照學校確定的標準執行。各旗縣市區企事業單位引進人才按當地引才政策享受相應的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