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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最新修訂的《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從本月起,山西省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日,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產假的基礎上,獎勵延長產假60日,男方享受護理假15日。
同時山西省完善了生育產假和配偶陪產假制度,今后只要是符合《條例》規定的,無論是生育一孩、兩孩還是符合條件依法生育三個及以上子女,都是可以獲得女方延長產假和男方享受護理假的獎勵。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日前,中國經濟網推出了2016年31省婚假表,其中詳細記錄了各省市對于婚假的規定。按表中內容,山西省在2016年以前是全國晚婚假最長的省份,擁有一個月的超長婚假。如今最新的計生條例只是刪除了“晚婚、晚育、少生”的相關條款,卻在修正后的《條例》中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
這意味著,原來不符合晚婚政策的青年夫妻也可以享受30天婚假的超長假期,符合晚婚的青年夫妻也沒有因為刪除“晚婚”相關政策而減少婚假,這對于山西的青年夫妻來說無疑是巨大的驚喜和福利。
22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召開《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修正)》(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介紹該省《條例》修改情況,并通報山西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有關工作情況。此間,山西官方解讀稱,婚假30天,主要考慮“結婚是家庭大事、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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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會稱,此次修改重點解決了山西原《條例》與新修改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不一致的問題,結合山西實際完善相關內容,修改后的條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如,新條例修改了立法宗旨的表述,將立法宗旨進一步明確為“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
此外,依據人口與計生法,此次將原來有關晚育產假的規定,修改為合法生育延長產假的規定,凡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再享受產假60日;將原來有關晚育護理假的規定,修改為有關合法生育護理假的規定,天數不變,仍為15日;將有關晚婚假的規定,修改為“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
對于被網友熱捧的“30天婚假”,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鄧永明解釋,“主要考慮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職工婚假時間為1到3天,在當前結婚普遍較晚的情況下,同時也考慮到結婚是每個職工家庭生活的大事、喜事,享受一定時間的婚假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優生優育,因此并沒有簡單刪除晚婚假期,而是作了適當修改,既照顧了夫妻婚假需求,也考慮了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
全面二孩落地 山西預計出生峰值兩年后顯現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山西人口變化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山西省衛生計生委會同省社科院,結合此前數據對該省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對全面兩孩夫婦進行目標人群測算。
山西省衛生計生委副主任楊建勇介紹,“初步估算,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后全省平均每年人口出生率將提高3個千分點左右,總出生率為14‰左右,預計出生峰值在2018年?2019年。”
針對人口增加可能給醫療服務帶來的壓力,山西省衛生計生委將加強人口監測和風險防控;重點解決產科、兒科醫護人員不足和服務能力短缺等問題,加強孕產婦與新生兒危急重癥救治能力建設;增加擴大免疫規劃項目資金,對各級疾控機構和疫苗接種單位冷鏈設施進行全面擴容。
人口的增加是否能給山西帶來新的經濟增長點?山西省衛生計生委與社科院聯合開展的相關課題研究表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后,將拉動全省經濟消費增長。伴隨著新生人口數量增加,住房、教育和基礎設施等領域的民間和政府投資都會逐步放大,這將有助于該省經濟社會發展出現新的增長領域和熱點。
山西對新政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政策傾斜
修改后的《條例》規定,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后,對于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孩子的,不再實行審批;符合規定條件,要求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仍需要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按照《條例》規定,將再生育審批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一級。
“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理手續,全面推行網上辦事。”山西省衛生計生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處處長張曉清稱,未來,山西將逐步實行出生登記、婦幼保健、兒童預防接種等多證合一制度。
對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對于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山西省要加大幫扶力度,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實行扶助標準動態調整,妥善解決他們在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中遇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