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我們人生中一輩子的大事,無論貧富都會在結婚時擺酒慶賀一番。那么對于有工作單位的上班一族來說,勞動法規定的婚假待遇是如何的呢?本文為你介紹關于廈門婚嫁的相關知識,那么廈門婚嫁如何規定呢?廈門婚嫁幾天?詳情請看如下知識。
婚假3天, 別說蜜月旅行了, 在廈門一套完整的結婚流程都走不完。
大家都知道閩南結個婚又多繁瑣,再省再省,即便第一天請客,第二天回娘家,后當天晚上就出門渡蜜月,也只剩一天時間了
一天時間結婚旅行
廈門周邊景點適合一日游渡蜜月的
就只剩下土樓了,土樓!去土樓渡蜜月
要知道,在此之前福建內結婚如果是晚婚的話,可以請假15天,來趟歐洲游都綽綽有余。不但如此,晚婚的產假是135-180天,男方照顧假為7日至10日。而且晚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
所以,別以為你損傷的只是12天晚婚假,其實一連串下來,你損傷的可是想走就走的一大堆假期。下面這張表,晚婚晚育的就別看了,桑心。
二婚、二孩的假期一樣嗎?依法登記結婚的對象,不管是初婚還是再婚;符合政策生育的對象,不管是一孩、二孩還是多孩,均可依法享受《決定》規定的有關假期,即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假期遇上節假日能順延嗎?不過,需要明確的是,婚假、產假、照顧假的有關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休完,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教師寒暑假重合的不順延。這一點對于老師來說影響比較大,也就是說,如果產假遇上寒暑假,寒暑假也算在產假時間內,而對于普通上班族來講,請婚假如果剛好遇到法定節假日,也是算在婚假內的。
正在休假,能延長假期嗎?另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是,在《決定》實施前生育并休產假的母親,最多能享受多少天的產假?
按照規定,《決定》頒布實施前婚假、產假、照顧假等有關假期已經休完的,不再給予延長。
對于尚未或正在休婚假、產假、照顧假的,應當按照《決定》的新規執行,即最高享受180天的產假。
二婚、二孩的假期也一樣嗎?
生育子女數怎么算?
再婚的夫妻,各有孩子,還能再生嗎?
《決定》中所稱的子女數包括夫妻所生育、送養、遺棄的子女,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對于夫妻雙方再婚前已經生育的子女均要列入子女數的統計。
比如,一對夫妻雙方均為再婚,一方再婚前已有一孩子,另一方再婚前已有兩個孩子,但一個判給了對方,在計算子女數時就是雙方合計已有3個孩子,不屬于再生育的申請對象。
這樣就明白了,只要自己生的娃,不管有沒有撫養權,都算自己的“生育子女數”。
農村戶口生倆女的,還能生第三個嗎?網友:夫妻雙方均為農村戶口,前兩個孩子都是女的,可以生育第三個孩子嗎?
阮詩瑋:不可以。
“全面兩孩”前超生的罰款嗎?阮詩瑋解釋,我省已在今年1月1日起與全國同步實施二孩政策。
在國家施行提倡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子女規定之前(2015年12月31日以前)發生的違法生育行為,已作出處理決定并已執行到位的繼續有效,維持不變;
已作出處理決定但沒有執行到位的,按原處理決定執行;還沒有作出處理決定的,依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從字面意思上理解,如果“超生”(譬如生了第二個孩子)尚未作出處理決定的,是不要罰款的,但如果違規生育了第三個或是第四個孩子,也是不符合新規定的,同樣要接受處罰。
二孩政策施行以前所超生的孩子怎么上戶口?阮詩瑋:我省已明確規定,新生嬰兒上戶口不得與征收社會撫養費等掛鉤。只要滿足公安部門上戶口條件,即可申報。
生育登記怎么辦理?
生育一孩、二孩的
根據新規,自2016年1月1日起,對生育第一和第二個孩子的夫妻(含流動人口),可自主安排生育,孕前至生后三個月內均可持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到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村(居)或鄉(鎮、街道)進行登記。如果夫妻確實需要《生育服務證》的,可在登記后當場發證。
想生三孩的
如果夫妻雙方打算生第三個孩子,則是實行“申請制”而非“登記制”。
對符合第三孩生育政策申請條件的夫妻,可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夫妻雙方近期免冠照片、符合再生育條件的證明材料,向一方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衛生計生部門能夠通過全員人口數據庫獲取信息的,依托基層工作網絡由系統內部流轉辦理,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
受理規定
凡屬于當地受理范圍的,受理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對辦理一、二孩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的夫妻,申請人無法到場、但全員人口數據庫信息可以查證的,只要申請材料齊全,可出具書面委托書,委托村(居)計劃生育管理員或近親屬代辦。
對于無法查證當事人的生育情況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查驗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等有效證件基礎上,可由夫妻雙方書面承諾婚育事實后辦理。對以虛假承諾進行一、二孩登記或獲得再生育資格的申請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將失信記錄納入衛生計生信用信息系統。
生育津貼會多發嗎?計生條例修改后,產假從原來最低98天,提高到158天,那生育津貼會多發么?來看答案: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育保險工作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14〕100號),生育津貼按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以每月30天進行折算,按日計發,具體標準如下:
順產98天;難產(含剖宮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機關、財政核撥或核補的事業單位參保人員按原渠道領取工資,不享受生育津貼。具體由負責生育津貼發放的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獨生子女還有獎勵嗎?實施全面兩孩后,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有變化嗎?答案是: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而且以前領取了這部分獎勵的,如果生二孩的話,是不需要退還獎勵金的。
自2016年1月1日起,對放棄再生育和落實二女絕育措施的家庭不再給予獎勵;
對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不再發給獨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相關獎勵。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和農村生育兩個女孩并已絕育的夫妻,繼續享受相關的優待與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