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單獨兩孩政策的適用范圍須同時符合的條件:
1.一方為獨生子女;
2.只生育或合法收養了一個子女;
3.雙方或一方戶籍登記在本省。
十八屆五中全會放開二孩政策的原因
已有一孩
1.已有一孩的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2.第一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濟南病殘兒醫學鑒定
3.曾患不育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收養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4.夫妻雙方均為少數民族的;
5.夫妻一方從事礦工井下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6.夫妻一方從事外海、遠洋捕撈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7.夫妻一方為六級以上殘疾軍人的;
8夫妻一方因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再婚夫婦
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夫妻雙方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均隨前婚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溫馨提示:濟南再婚的夫婦在再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其中有一個跟隨自己,這種情況不能生育二胎,除非雙方的孩子都判給對方或者再婚前沒有生育過子女的才允許生二胎。
農村戶口
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且以農林牧漁業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1.男方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的;
2.兄弟兩人以上,只有一個有生育條件,且只生育一個子女,其他兄弟均已喪失生育條件并未收養子女的;
3.只生育一個女孩,母女均為農村居民且母親居住在農村連續五年以上的;
4.在與內陸不連接的海島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