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招生(簡稱:免費醫學定向招生),是國家全面加強農村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增強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試點進行的一種醫學特殊招生模式。
招生政策
1.學習費用:免費醫學定向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按規定發放生活補助費。
2.簽訂協議:新生在獲取《入學通知書》前,須與招收高校和定向就業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承諾畢業后即到定向就業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鄉鎮衛生院及以下衛生醫療機構就業,且連續工作6年(含6年)以上。
3.規范化培訓:根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統一要求,免費本科醫學定向生到定向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報到就業后,均須按照規定參加3年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把免費醫學定向生,納入當地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收范圍,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未被錄取的定向生進行調劑招收,確保符合條件的免費醫學定向生都能在畢業當年納入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范圍。
經招收錄取納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的,其3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納入6年服務期內。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完成培訓或考核不合格者,經定向就業單位同意,培訓時間可以順延,順延時間一般不超過3年,順延期間費用由個人承擔,順延培訓時間不計入基層服務期。
4.專業學位:免費本科醫學定向生取得合格證書并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可以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并被授予臨床醫學或中醫學碩士專業學位。
5.服務要求:在6年服務期內,免費醫學定向生不得變更執業地點,不得改變服務單位。若遇特殊情況,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意,可在縣域行政范圍內的農村基層衛生機構之間流動。
6.鼓勵性優惠政策:國家為鼓勵支持免費醫學定向生在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配套制定的相關鼓勵性優惠政策有:
①經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取得合格證并在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免費醫學定向生,注冊全科醫師后可提前1年晉升中級職稱。職稱晉升可放寬外語要求,不對論文作硬性規定,但要把接診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作為職稱晉升的重要因素。
②按照國家政策落實其工資待遇,并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③對取得合格證書者,優先納入全科醫生特崗計劃。
④在開展或參加各類業務培訓時優先予以安排,鼓勵其不斷提高業務能力。
⑤對服務期滿,但愿意繼續留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所在單位要在績效工資分配上予以適當傾斜。
⑥對于服務期滿的免費醫學定向生,參加城市公立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就業履約管理:不能畢業的免費醫學定向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和生活補助;延期畢業的,延續學年內的相關培養費用由本人承擔。畢業及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后未履行就業協議的,未到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培訓費用和生活補助并繳納違約金,具體辦法由省級衛生、中醫藥、教育、財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省級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免費醫學定向生的履約管理,履約情況納入醫師誠信系統,公布違約記錄,并記入個人人事檔案。
8.戶籍管理:免費醫學定向生在校學習期間,戶籍仍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畢業后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定向就業所在地。
錄取辦法
1.志愿填報:山西省免費醫學定向招生根據教育部要求單設批次、單列志愿,安排在提前二批本科院校錄取工作結束后進行。考生志愿填報與提前批本科院校志愿填報同時進行。
2.投檔錄取: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檔辦法進行投檔,由招生院校根據本校當年《免費醫學定向生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示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3.相關要求:免費醫學定向生原則上只招收農村生源,在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范圍內,優先錄取定向單位所在縣生源。在招收院校生源不足時,未完成的計劃公開進行志愿征報,征報志愿及投檔錄取仍按非平行志愿辦法進行。